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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通过


5月12日,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合肥是全国首批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重点城市之一。2019年3月,《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此次条例的出台,是合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围绕完善城市管理、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安徽星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对水和土壤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垃圾减量,有助于打赢三大攻坚战。”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汪菊喜介绍。

一次性物品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各地生活垃圾管理立法面临的难题。条例专设了“减量措施”,倡导绿色消费,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其中,条例对一次性餐具、一次性日用品等作了限制规定,并新增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的规定。

垃圾分类谁来管?条例重视有效开展分类指导,设立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规定了居住区、公共场所、工地施工现场等管理责任人并规定了相应职责,推动形成环环相扣、步步咬合的“链条式”管理格局。安徽星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条例还明确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开,并与商务、生态环境、城市建设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鼓励支持生活垃圾处理科技创新,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智能化水平。

治的是垃圾,汇的是民心。率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是合肥着力打造优质优良宜居宜业的生态高地的具体行动,凝聚了全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奋斗目标。

垃圾分类咋推进?人大代表来“出招”

建议在商品包装袋上贴上分类提示、建议设立推动垃圾分类实施的专门机构、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在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热议“垃圾分类”,对合肥今后如何开展此项工作建言献策。

市人大代表蒋睿:建议在商品包装上贴提示 让分投“考题”变“答案”

去年干湿垃圾的分类问题曾让上海市民适应了好一阵子,和上海实施的垃圾分类规定不同,合肥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

虽然“四分法”仍是属于粗分,但仍有一些市民表示“有点晕”,分投垃圾时存在混投、错投的现象。对此,市人大代表蒋睿建议,在实行垃圾分类的初期阶段,可以在一些条件允许的商品包装袋上印制分类提示,用来提醒市民如何做好垃圾分类的工作。

比如,市民订外卖,商家就可以按照“四分法”,在餐盒上贴上对应的标签和提示,方便市民在用餐后进行分类投放。

“商家在商品包装袋标明:剩菜剩饭属于厨余垃圾,塑料包装袋属于可回收物,用过的餐纸是其他垃圾。”蒋睿说,这样做就可以把垃圾分类从一道“考题”变成“答案”,在潜移默化中逐步提高市民垃圾分类意识,提高投放准确率。蒋睿认为,当垃圾分类变成一件“易事”,相信也可以提升市民的参与度,逐渐形成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风尚。

“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任务,从简到难、循序渐进,更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长远推进。”蒋睿说。

市人大代表杨善春:建议设立专门机构推动垃圾分类实施

“与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工作不同,垃圾分类是一项涉及民生的社会化工作,覆盖全体党政机关、各行各业及百姓家庭,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市人大代表杨善春说,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政府在立法、教育、社会宣传等方面,都要发挥主导作用,从根本上提高居民的分类意识,解决垃圾分类这个社会化问题。

杨善春建议,合肥可设立一个专门机构负责推动垃圾分类的开展。同时,将垃圾分类纳入到各级政府工作考核项目,上下联动,全面推广,为垃圾分类开展提供保障。

在生活垃圾分类中,市民的参与程度决定着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效果。因此,杨善春建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社居委、物业公司的作用。比如,在厦门,物业公司垃圾分类执行被社居委考核,社居委垃圾分类工作会被区级政府考核,以环环相扣的考核推动垃圾分类的实施。

市人大代表刘靓靓:垃圾分类要从娃娃抓起

市人大代表刘靓靓认为,推行垃圾分类,最重要的是培养大家对垃圾分类的认同感。“垃圾分类的意识要从娃娃抓起,把垃圾分类纳入到学校教育中,通过素质教育、老师言传身教等教育方式,培养孩子的意识。”

对于中老年人群体,由于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对垃圾分类知识接触较少。常年习惯了“一包丢”的垃圾处理模式,想要改变他们的生活习惯,需要加大加强宣传的力度、创新引导的方式。

刘靓靓建议,可以利用中老年人习惯接受的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同时创新出易懂易学的宣传方式,在他们身边营造出浓厚的垃圾分类氛围。对于遵守条例的居民,可采取奖励措施,如用积分兑换奖品的方式给予一定的奖励。

刘靓靓还认为,垃圾分类可以与科技相结合,利用合肥这座科技之城的优势,可在垃圾分类工作中有更多的科技元素参与,让垃圾分类更便捷,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的智能化水平。

部门声音

《条例》将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强力法制保障未来对拒不改正的情形会予以处罚

制定《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对合肥的垃圾分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对此,记者采访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合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3月15日,合肥实施了《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用于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部“政府规章”。制定出台《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意味着如果不按条例分类投放,将是一种违规违法行为,可以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不是目的,在具体实施时并不会简单地直接处罚。会先督促指导、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情形才予以处罚。希望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自觉遵守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的有关规定。”该负责人表示,该部法规将为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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